摘 要
随着A市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地方经济的飞速发展,外来工大批涌入,目前该地区已明显呈现出外来流动人口家庭化现象。这部分外来工子女因为受到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无法与城市同龄孩子一样平等享有受教育权,他们处于教育的边缘地带,不能接受或平等地接受教育。外来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直接影响着A市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影响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素质,也影响着务工人员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本文以A市教育发展为背景,首先分析了现阶段A市教育发展以及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包括外来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数量、区域分布和学校分布,然后分析了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从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四个层面提出了改善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外来工子女 义务教育 A市
1.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近几年来,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A市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总揽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A市地处长三角发达地区的核心圈,世界 500 强企业有 1/3 落户在此,加上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装企业发展势头强劲,30 年来A市成为全国服装加工销售的集散地。本地人口自 90 年代末就出现负增长,企业需要大批外来工补充劳动力。而且几千年来,A市以其富饶和悠久的文化历史积淀,吸引外来劳动力带着梦想,纷至沓来。随之逐渐凸显出来的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是一项影响范围广、涉及方面多、解决难度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以及政府各部门的统一协调和齐心协力才能有效的解决。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强市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本文以A市教育发展为背景,首先分析了现阶段A市教育发展以及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包括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数量、区域分布和学校分布,然后分析了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四个层面提出了改善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对策建议。
1.2 相关研究现状
据保守估计,中国 2010 年外出务工的民工数量已达 1.5 亿左右,他们为了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通常会将子女接到务工城市接受良好的教育,庞大的民工数量必然带来庞大的民工子女数量,而外来工子女到务工地区就学人数的增加往往给务工地区的教育环境带来比较深刻的影响,因而外来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成为城市教育部门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1]
甘诺、陈辉在调查中发现,随着外来民工子女入学的总数和比例逐年递增,学校教学压力逐年增加,但受学校教师编制的限制,加上学校经济能力有限,教师要求减少班额与外地民工子女就读增量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2]
程笑君,施光明在调查中发现,流动人口子女普遍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存在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3]A市政府规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享有和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接受同等的教育教学活动,免除其学费、教科书费,乘坐专线学生公交等,使得外来工子女融入本地学生中间。
林芝,翁艳在一项教师问卷中认识到,有超过一半的老师认为,与当地学生相比,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素质比本地学生要差一些,他们在性格上更拘谨小心。[4]
黄淑颖, 朱闻亚认为,开展“与农民工小伙伴手拉手”活动,组织城市孩子走访农民工伙伴的家庭,让城市的同学了解来自农村的小伙伴的学习生活,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精神,从而更加珍惜幸福生活;同时也鼓励农民工子女学习城市学生的讲卫生、讲礼貌等好习惯。在与城市学生相互了解和学习的基础上,许多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便不成“问题”。[5]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入手,以构建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系统分析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改善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包括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数量、区域分布和学校分布等;
(2)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公办学校吸纳能力、民办学校师资力量和外来工子女自身的角度进行分析;
(3)A市现阶段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主要从政府层面、学校层面、家庭层面和社会层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1.3.2 研究方法
本课题属于跨学科、综合性研究课题,综合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学、经济学、行政学等学科理论,采用理论研究和计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提出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思路、对策与建议。
(1)重视相关文献资料的梳理、统计数据的归纳,为本课题的深入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2)运用规范分析方法,首先对外来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理论规范进行论述,分析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并结合A市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3)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深入开展社会调研。通过对A市外来民工子女教育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拜访农民工子弟学校有关人员,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和综合,提出了解决A市外来民工子女教育现阶段存在问题的措施。
2.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
随着A市外来工的增多,外来工子女受教育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A市从提高未来A市民素质的高度出发,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吸纳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外来工子女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加强公办学校吸纳力度的同时,以公办学校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支持民工子弟学校办学,依法保障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外来工子女入学的问题上,A市政府取得了许多成绩,做出了很多方面的努力,如2007年10月11日,苏州市教育局更新了《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合格标准(试行)》,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为各市、区教育行政审批民工子弟学校提供依据。2008年6月27日,A市教育局又转发了苏教委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解决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稳步提高教育质量。在外来工子女就学方面做到了“三个基本” [6]:即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基本做到了国家规定的“两个为主”,即已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基本做到了对外来工子女的教育教学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
A市现有公办幼儿园 50 所,其中省、市优质幼儿园 48 所;有小学 51 所、初中 36 所,全部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有普通高中 7 所,其中省三星级高中 4 所,四星级高中 3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3 所,其中省三星级职业学校 1所,省高水平示范性(四星级)职业学校 1 所;有普通高等学校 1 所。另有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园率、残障儿童入学率达 100%;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 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65%,具有A市特色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7]
2.1 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数量
A市目前有近百万外来务工人员,有近五万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必须在A市接受义务教育。由于A市产业用工需求量很大,这种趋势在未来五年时间内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所以A市的学龄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工子女仍将保持在 5 万名左右,甚至也有增加的可能。
随着A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乡镇村小及办班点撤并,各公办幼儿园及各中心校吸纳外来工子女的空间受到了制约。对于 5 万名左右适龄外来工子女来说,公办幼儿园及学校大约共能吸纳 35000 名左右, 占总人数的70%。尽管如此,还是有 30%的外来工子女未能被吸纳入公办幼儿园及学校。
2.2 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区域分布
近年来,A市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的原则,坚持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切实加强对外来工子女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保障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在A市主要是两条途径,一是就读于本地公办学校,二是就读于 12 所外来工子弟学校。
目前,全市共有 12 所民工子弟学校,分布区域为:城北 2 所(涟虞创新学校、赴虞育才学校),城东 1 所(阳光学校),城中 1 所(安琪小学),招商城地区 1 所(龙华学校),城南 1 所(皖青学校),尚湖镇练塘建华村 1 所(浙浦中星小学),莫城 1 所(三塘村立志学校),梅李镇 2 所(琼宇学校、东升学校),新港镇 1 所(碧溪镇殷弄村苏北明星小学),支塘镇 1 所(何市苏豫希望小学)。
表 1 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学校分布

2011 年 3 月,A市出台了《A市外来工子弟学校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在保持 12 所外来工子弟学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除虞山镇外调整到一镇一校,同时通过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学校管理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2. 3 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学校分布
目前,12 所民工子弟学校共吸纳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工子女 11729 人(其中小学生 10397 人,初中生 1332 人),占全市该年龄段外来工子女总数的的31.96%,其中 5 所苏州市合格民工子弟学校吸纳人数为 6867 人,占总数的18.71%;其余 7 所学校吸纳人数为 4863 人,占总数的 13.25%。
A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有 24973 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数的 68.04%。其中,在本市初中阶段上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 4697 名,小学阶段为 20276 名。
表 2 外来工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与外来工子弟的数量对比

对于A市来说,小学阶段的入学需求更为突出。为了尽可能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增加学位,A市投入大量财力迁建、扩建和新建了一大批高标准的现代化学校。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A市实际,明确提出了各乡镇中小学对于区域内符合规定的外来工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尽可能解决外来工子女入学难题。
3. 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关于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研究,既涉及到外来工家庭条件的研究,也涉及到当地政府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包括公办学校对外来工子女的接纳、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力量及数量分布等,同时还涉及到规划部门对人员流动的测算、公安部门对户籍的监管、民政部门对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补助等。
按照国际经验,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免费提供。但是,我国义务教育事实上被视为是一种地方性的公共品,因此,无论是经费投入,还是具体管理,都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外来工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主要由流入地政府承担。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又带来了新的问题。
3.1 公办学校吸纳能力不足
3.1.1 空间制约
按照义务教育新课程小班化及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小学班额不得超过 45 人。
随着外来民工子女入学的总数和比例逐年递增,学校教学压力逐年增加。虽然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吸纳为主的原则,鼓励各公办学校挖潜吸纳,但受学校教师编制的限制,加上学校经济能力有限,全市吸纳的比例稳定在 70%左右,大量外来工子女的就读只能给学校与教师带来额外的工作负担,因而还是有部分学生只能在外来工子弟学校就读。与此同时,随着A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乡镇村小及办班点撤并,A市小学从 184 所调整到现有的 50 所;初中从 40 所调整到 36 所,各公办幼儿园及各中心校吸纳外来工子女的空间受到了制约。
3.1.2 地块拆迁
义务教育阶段为学生就近入学,学校按区域招生,因而处于城区的学校在改扩建或新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地块拆迁问题。原计划于 2008 年实施的报慈小学迁建工程、原计划于 2010 年启动建设的崇文实验中学、原计划于2010 年开工建设的汇文小学等学校由于地块拆迁未能按时完成至今未能开工建设。
3.1.3 土地指标
从近几年的学校建设情况看,土地指标也是制约公办学校吸纳能力的重要因素。在 2007 年的村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尚湖红联、海虞徐桥就是因为土地指标问题,没有按时完成改扩建工程;已列入政府建设计划的梅李高级中学新建工程由于土地指标未能落实而使该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实施。
3.2 民办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的师资都有所保障,其师资力量在整体上相对较好。
公办学校的教师都具有正规大学或师范院校的学历,接受过正规的师资培训,能够胜任外来工子女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很多公办学校还拥有一批特级教师、高级教名牌教师等高水平的师资,使得公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所保证。与此相对应,民办学校师资力量相关薄弱。具体表现在:
3.2.1 民办学校师生比偏低
目前,12 所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共有教师 392 人,师生比接近1:30,远低于苏州市规定的 1∶23 的要求(如表三)。另外,由于学生流动性大、部分教师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不足等原因,导致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率相对较高。如在虞山镇莫城区域的皖青、龙华、立志三所学校及阳光学校、中星学校空间位置密集,梅李镇内有琼宇和东升两校;有位置较偏的,如支塘何市的希望学校、碧溪的明星学校等,教师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表 3 民工子弟学校与公办小学的师生比的比较

3.2.2 民办学校教师素质偏低
目前,A市民办学校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为 361 人,持证上岗率为 92%;本科学历共有 118 人,大专学历共有 229 人,所占比例分别为 30.1%、58.4%。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中经过正规培训的不到总数的 50%,主要有刚毕业的大专生和中专生,甚至有高中毕业生。学校的招聘方式主要是通过熟人介绍和有意向应聘者。由于教师中真正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历的人很少,使得大部分教师缺乏教学、教法等方面的专业训练,不了解学生的心里特点,无法做到因材施教。此外,音、体、美学科教师的缺乏,给开全开足规定课程带来了困难,势必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详细比较请看表四)
表 4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人数与教师资历对比

3.2.3 民办学校管理相对滞后
由于刚起步时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是以办学者个人选址为主,缺少政府的引导和统筹管理,学校布局不够合理,学校总体校舍、设施等硬件条件比较落后。
各校又以自备车辆接送,利用本校营运车辆,面向全市招生并接送,导致外来工子弟学校设置与外来工子弟居住地分布不匹配,接送线路交叉、班次多、时间长,学生学习时间少,安全隐患多。
3.3 部分子女没有被纳入管理
外来工学龄子女数量不能完全统计,是导致部分外来工子女没有被纳入教育部门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规划部门对流动人口的测算,通常是借助于暂住证,而且只涉及到辖区内成年流动人口的测算,并没有特别地去统计流动人口学龄子女的数量,而且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也没有有意识的向有关部门去报备,因此导致政府部门对外来工学龄子女数量的统计不完全,给各地教育发展计划的制订、教学人员编制的落实、教育设施设备的投入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性,更使得政府无法宏观调控外来工子女的就学。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部分外来工子女虽然被纳入教育部门的管理中,但是他们不愿意去学校读书,因而过早地踏入社会。目前A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工子女仍有 1229 人没有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占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数的 3.24 %。(详情请看下表)

图1 A市外来工子女的吸纳状态
3.4 外来工子女融入难度大
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有:不能适龄入学以及入学难;就学过程中不公平、被歧视等问题严重;频繁流动导致不同地区的教育内容无法很好的衔接;大量的外来工子女的教育需求与当地有限的教育资源之间的供给不平衡;外来工子女心理素质普遍偏低等。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不稳定,家长不断更换租住地点,频繁给学生转学,造成学校对借读生管理的失控;由于外来民工子女就学转入转出现象十分频繁,加上各地教学大纲差异、学生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学校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造成外来民工子女学习状况不理想。
根据A市理工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10 年“A市外来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社会实践团”的调查结果,目前A市 85%的外来民工从事纺织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工作,其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民工子女得不到父母的合理指导和督促。有 62%的外来民工觉得孩子在A市接受教育,对他们的经济压力很大;73%的家长则认为学校的教育设施条件还需大大改善。在对孩子的调查中同时发现,95%的外来民工子女没有课外活动,并且学习习惯有待改善,成绩不够理想。部分外来工子女与城市孩子在公办学校相处时,时刻都会在心理上感到自卑和不平等,心态扭曲,他们一方面羡慕公办学校良好的条件,但更多时候却更愿意到民工子弟学校上学。[8]
4. 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对策建议
4.1 政府方面
4.1.1 加强政府统筹管理
当地政府要制定相关行政规章,协调各行政部门职责,使其各尽其职,真正落实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如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计划,知道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受和教育工作;公安部门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应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机构编制部门应根据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令第 364 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适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定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所机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流动人口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只有各个行政部门各守其位、各尽其职,协调合作,才能真正解决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对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指标的考核,应由原先按照户籍人口为基数变为以常住人口为基数。[9]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流入地政府有内在动力来解决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未能解决好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地方,要加大惩罚力度,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4.1.2 优化教育布局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管理,实施外来工子弟学校新一轮提升行动,依法保障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A市外来工子女的生源分布区域,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来规划招生区域,进一步引导外来工子弟学校,特别是对于校舍条件无法达标的学校或就近生源较少的学校,让举办者努力通过调换租赁地点、原地改扩建、异地新建等方法进行解决,加快外工来子弟学校的布局调整。在不增加外来工子弟小学数量的基础上,合理调配现有外来工子弟学校至相应乡镇或调整乡镇已有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位置。对不达标的民办学校以扶持帮助为原则,通过与周边民办学校兼并、合作,或给予适当的资助,使其尽快达到办学标准。[10]
4.1.3 增加教育投入
加大公办学校教师支教力度,每年公办学校到外来工子弟学校支教教师占外来工子弟学校教师总数的 10%。财政应每年设立一笔固定支教资金用于支教教师交通补贴,弥补支教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奖励支教成绩突出的教师。
同时,应制订外来工子弟学校教师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工资按月足额到位,且年收入递增 10%以上,同时为教师交纳“五金”。
另一方面加大教育教学装备的扶持力度。按照《A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在 2013 年前,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苏州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建设标准》I 类标准,为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发展配备应有的硬件设施。
4.1.4 理顺管理体制
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
的原则,将外来人员子女教育和办好外来工子弟学校纳入全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提供办学场所、管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安全工作,安排支教教师,并按规定筹措奖励经费。市教育局负责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审批年检、考核评估及教育业务管理和指导。设立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水平较高、校园安全工作到位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每学年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外来工子弟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优秀的予以奖励,不合格的发整改通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教育资源另行安排。
此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安全管理,对人防、技防按要求配备,且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学校,配备经费可实行按比例以奖代补,以此来提高外来工子弟学校对安全的重视。
4.2 学校方面
4.2.1 规范招生工作
外来工子弟学校招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施教区、规定的规模、规定的班容量统一进行。学生接送车严格实行“划区封闭运行”,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幅度降低甚至取消公办中小学“借读费”、“赞助费”等名目的额外收费。充分利用部分闲置的公办教育设施,开放硬件资源,以公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专门面向外来工子女的学校,并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按当地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现行的标准收费。[11]
4.2.2 加强学校管理
把外来工子弟学校纳入政府管理,建立公办学校特别是名校与民工子弟学校结对帮扶制度。[12]继续开展好“结对帮扶”工作,为每一所外来工子弟学校配备一名公办学校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常驻管理或聘请一位或几位退休老校长、原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同时培养一批分管教育、教学的年轻骨干队伍,使管理水平和效果接近公办学校。
4.2.3 加强教学交流
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公办学校骨干教师对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听课、交流指导,组织公办学校中层以上骨干进驻外来工子弟学校,聘任为学校副校长,协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同时深入教学第一线,带头开展并指导好教学研究活动。教育局则可以每学期多次召开进驻人员会议,交流汇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4.2.4 提升教师素质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外来工子弟学校业务进修、继续教育、评优评先与本市公办学校教师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符合外来工子弟学校实际的教师培养计划,特别要加强外来工子弟学校教师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组织教学的能力。
确保外来工子弟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4.2.5 规范财务管理
规范外来工子弟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外来工子弟学校设有专职会计人员,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定期组织对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财务审计,建立收支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办学经费正常运行。控制外来工子弟学校获得适当的办学利润,不少于 30%的净收益用于添置教育设施,改善办学条件。严密监控教师工资是否按要求每月足额到位。严格禁止提前招生、提前收费现象。
4.3 家庭方面
4.3.1 依法履行义务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它对孩子的教育影响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家长应认识到子女受教育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而不是随意流动丝毫不考虑孩子;另一方面,加强外来工子女家长的继续教育,有利于提高外来工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有助于改善家庭生活水平和减少家庭问题,为依法履行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提供良好的客观环境。
4.3.2 加强与学校沟通
外来民工子女插班就读公办学校时,新学校教师在教学上往往要付出更多心血,心理上有些不平衡。再加上家长教师之间的沟通甚少,有时教师主动约请家长,家长也因种种原因未能积极配合,久而久之,教师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教育产生一种惰性,听之任之。因而家长应积极与学校沟通,与教师多交流,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空间,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共同促进外来工子女的教育。
4.4 社会方面
4.4.1 营造教育公平的社会氛围
外来人口及其子女是社会平等的一员,但要实现这一社会平等还“任重而道远”。大量外来工子女就读只能给学校与教师带来额外的工作负担,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要求必然有所放松,同时,由于客观原因,教师对待借读生的态度往往与本地生有些差异,长期的思维定势往往促使他们把外地生视为包袱,因为他们是借读生,所以在学习、品德等方面就要求不高,不抱太大的希望。[13]因此,在全社会营造公平教育的社会氛围,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外来工子女,让所有的外来工子女都能与城市孩子“同在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
4.4.2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对于外来人口,城市社区应将他们纳入管理之内,以“服务”为主,关心他们的生活,热心为他们服务,建立班子成员负责制,随时了解掌握外来人口的相关信息,从细微入手,解决他们劳动就业、权益保护和子女入学等问题,让外来工及其子女获得“城市归属感”。充分联合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的力量,全面开展“爱心工程”,帮助外来工子女真正和谐融入城市孩子的集体中。[14]
可借鉴香港的做法:政府鼓励相应的社会工作机构在对外来工子女进行广泛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向他们提供适应期内的专项培训,包括语言、社会文化、政策法规等,为他们尽快融入大都市的生活,特别是心理上融入新的文化环境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一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免费向外来工子女开放。
结语
关于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研究,既涉及到外来工家庭条件的研究,也涉及到当地政府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包括公办学校对外来工子女的接纳、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力量及数量分布等,同时还涉及到规划部门对人员流动的测算、公安部门对户籍的监管、民政部门对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补助等。
本文以A市教育发展为背景,首先分析了现阶段A市教育发展以及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包括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数量、区域分布和学校分布,然后分析了现阶段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四个层面提出了改善A市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对策建议。但是,本文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数据比较滞后、研究不够深入,因而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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