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网-光明论文中心
论文发表网-光明论文中心
     
   
中国建筑节能政策管理研究
 

中国建筑节能政策管理研究

2011-06-15 访问量:168

中国建筑节能政策管理研究

 

  摘要:目前,激励政策成为诊治建筑节能实施滞后问题的焦点,上海市拟建立的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新机制.主张将政策与市场结合起来推动我国的建筑节能。但尚无一个对建筑节能产品市场交易的量化研究。基于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证书”交易理论,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信号传递分析方法,解决了建筑节能市场交易的激励缺失问题.为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建筑节能;工程管理:激励政策
  0引言
  目前建筑节能实施阶段的结果还是不尽人意.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各地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95.7%,但到了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53.8%。闫辉?认为,我国建筑节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不健全等。孙海燕Ⅲ指出,国家缺乏相关激励、扶持政策;节能产品市场大环境不好。涂逢祥认为,建筑节能工作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建筑节能管理体制不顺畅;建筑节能缺乏全面的政策支持体系。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妨碍建筑节能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建筑节能无法真正实现缓解我国能源紧缺矛盾、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此外,一个公认的现状是建筑节能领域市场失灵。虽然市场机制在建筑节能领域是部分失灵的.但并不能说市场在该领域是不起作用、应该完全被取代的。对于市场机制部分失灵的领域,政府一是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规范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以减少或避免负外部性,二是要将外部经济内在化,引导市场对其产生有效的正面作用。换言之,就是要将市场机制部分失灵的领域通过政府干预变为市场有效的领域。因此,无论是强制性手段,还是引导性手段,其最终目的并不是依靠政府支撑到底。而是通过激励手段扶持使市场恢复其作用,逐渐走上正常运转的轨道。这样,政府也可以相应减轻负担。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建筑市场自主运行节能交易。因此,实现建筑节能“市场交易”应作为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目的。而研究可以引导市场发挥机制的政策,是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及相关问题研究的重中之重。
  本文研究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建筑市场自主实施节能。通过研究建筑节能“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文中举证书为例)交易情况,为政府如何制定经济激励政策.以进一步带动市场提供参考。
  1 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新机制目前针对建筑节能实施问题,提出许多新机制,上海市拟建立的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新机制。主张将政策与市场结合起来推动我国的建筑节能.即建立各种不同类型的节能指标交易市场,在政府规定有关能源使用单位节能责任的基础上。将作为一种新的稀缺资源的节能指标纳入可交易的市场范畴,从而大大提高了有关能源使用单位的节能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节能降耗活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但目前尚无一个对建筑节能产品市场交易的量化研究。本章基于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证书交易理论,运用制度经济学方法,旨在为建筑节能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郭铁民?指出.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企业应对外部环境的一种选择。要改变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要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构建市场力量的倒闭机制。
  这实际上就是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
  黄震[51认为:2010年我国要实现国内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的目标,光靠政府推动远远不够.必须两个轮子一起转,尽快推出4项对策。两个轮子是指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推动。政府主要抓节能政策、法规、制度的制订,去推动整个社会开展节能。市场机制推动.是让凡参与节能的人不仅得到社会效益,还能得到经济利益。
  所有资料都指向一个事实:只有充分激发市场的力量,让节能产品成为市场消费的主体,让节能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才能让建筑能源的合理利用,成为业主为自身利益考虑的“建筑节能”.才能真正实现建筑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上海市拟建立的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新机制就是一个将政策与市场结合的例子。该机制中,首先订立两大阶段目标——期初、期末,并将建筑节能主体划分为两大阵营。承担主要节能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与它们签订约束性节能协议、自愿性节能协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主体,分为有节能证书的单位和购买节能证书的单位,这些节能主体可以有3种选择来完成其节能目标:(1)自行设计和开发或合作开发节能技术以达到建筑节能要求;(2)从市场上购买“建筑节能证书”来完成任务;(3)接受罚款(不能完成建筑节能要求的主体)。然而,由于罚款的花费通常要大大超过购买(同样数量)“证书”的花费。因此那些难以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的主体,为避免罚款往往都愿意购买“证书”;而那些超额完成任务的企业.则可以从售卖“证书”中获利。前者通过审核批准节能项目得到证书,同时拥有一定的节能证书。
  可以选择在“交易市场”出售或储存在节能银行:后者需要从市场上通过交易购买节能证书。
  节能市场的出现必引出节能交易定价及市场效率等问题。在什么情况下节能主体会选择交易?而这些状况的研究给我们的政策制定带来哪些启发?本文试图通过几种交易停滞情况来探讨这些问题。
  2建筑节能市场交易定价模型本文采用制度经济学理论[6,7j,主要考虑承担主要责任的建筑节能的企事业单位。先将建筑节能企业主体分为两组,组I和组Ⅱ。组I为低节能能力建筑节能主体.节能能力为1。组Ⅱ为高节能能力建筑节能主体。节能能力为2。假设组I能通过一定的措施勉强完成目标节能指标量,这些措施包括自行设计和开发或合作开发节能技术以达到建筑节能要求,以及通过节能交易市场购买符合规定数量的节能证书;组Ⅱ在完成目标节能量外,还有完成超额节能量的能力,因此有可以出售的节能证书。组I和组Ⅱ均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才能完成相应的目标节能量。组I的成本主要包括自身进行建设的成本与购买节能证书的费用,而组Ⅱ的成本主要有节能技术、节能经验等。在此基础上,假定组I的建筑节能主体完成Y水平的建筑节能目标节能量花费的成本为Y.组Ⅱ的建筑节能主体完成Y水平的建筑节能目标节能量花费的成本为位。概括模型数据如表1。
  表I概括模型数据假定一定时期内,政府制定的节能政策中建筑节能标准指标为Y’,根据该指标区分节能能力高低并决定经济激励——奖或惩或其它激励手段。即以y.为准绳.高于Y’可以得到奖励。低于Y+不能得到奖励或者可能会得到惩罚.这取决于政府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激励方法。假定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综合能力低于政府制定的节能标准指标量y.,即柙,,那么该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能力就是1;如果,,Ⅳ,那么该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能力就是2。如果存在对应的主观概率(基于节能政策的制定是政府部门研讨的结果,且与节能建筑的公众认同度有关)那么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利益就如图1。该图表示,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综合能力Y低于政府制定的节能标准指标量,时,政府认为该主体的节能贡献度为1,并执行激励政策;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综合能力Y高于政府制定的节能标准指标量,时,政府认为该主体的节能贡献度为2,并执行激励政策。
  1I"210图1建筑节能主体节能贡献度各个建筑节能主体根据政府制定的激励政策中的节能奖惩标准选择自己的最优节能投入水平。不难想象,那些何’,+的建筑节能主体实际上都会选择y--O,因为建筑节能证书交易是要花费成本的。但他们又明白在达到,之前的所有增加的节能努力都是一种“浪费”。这些企业在节能能力较低时。要想通过购买节能证书达到政府认可的节能贡献度2,则成本过高,因此。对于他们来说,选择y=O是最优的。在此情况下,除非政府的激励政策(节能基金等资助)至少等于该主体为达到2花费的节能成本。否则,不能形成对ylry’的建筑节能主体的有效激励。同样的道理,那些y4ry+的建筑节能主体实际上只会选择',=,,以最大化自己的净利益,除非政府的激励政策(节能基金等资助)至少等于该主体为达到跟高一级别的节能贡献度花费的节能成本,否则,不能形成对,,折’的建筑节能主体的有效激励,节能交易停滞。总的来说,所有的建筑节能主体在激励缺失或不当的情况下选择y=O或,。在一定的条件下.上述结论意味着组I的建筑节能主体会选择y=O.组Ⅱ的建筑节能主体会选择y=矿 也就是说,如果162---y+,那么,组I会选择y=O:如果2--y'/2巾1,那么,组Ⅱ会选择’,=,。综合上述两式.得到:
  1啊+订2。当y.满足l形’竹2时,该模型存在均衡(很多个均衡),并且是分离均衡——拥有不同能力的建筑节能主体选择交易不同量的节能证书。这时候,节能量的多少成为政府区别建筑节能主体的一种信号,也是制定经济激励政策进行奖惩的信号。
  根据该信号,政府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如惩罚政策.以激励低节能能力级的主体购买节能证书,向着更高一级的政府认可的节能贡献度方向努力。因此,虽然低节能贡献度主体最初趋向于选择y=O。即尽量减少购买量以争取更大利益,节约成本,但是,在政府激励政策的引导下。
  建筑节能主体必将政府的惩罚考虑到成本当中,基于惩罚力度之大.最终还是选择节能证书的市场交易。而高节能能力的主体,虽然最初趋向于选择y=y.,即取消超过指标量的节能努力,以减少成本最大化利益,节约成本,但是,在政府激励政策的引导下.低节能能力主体对节能证书的需求刺激高节能能力主体充分发挥其能力。以出售节能证书来创造收益。必须指出的是,随着Y‘的上升,组Ⅱ的建筑节能主体通过技术创新等加强节能能力的福利在下降。
  在上述模型中。1wy‘1r2只是存在分离均衡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保证模型一定存在均衡,还要考虑其它因素。例如如下情况:如果政府制定的政策,不是根据不同能力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信号。而是根据对建筑节能主体节能的平均期望水平的建筑节能水平标准来制定政策,这将导致整个市场建筑节能主体利润与其节能水平相联系ql+2(1-q2)=2--ql,再假设q=O.5,组Ⅱ的建筑节能主体实施节能后的净收人为(2一',轮),由于1w",所以(2叫./2)~定小于1.5。若组Ⅱ的建筑节能主体不投资建筑节能交易的净收入为2-ql:1-5,所以它是不会选择投资建筑节能证书交易的。加上组I不交易比交易好,所以这两组关键主体在这种情况下都选择不交易。
  换句话说,如果政府对不同能力的建筑主体制定平均期望水平的建筑节能水平标准,此时建筑节能主体的最佳选择是不投资节能证书的交易.最终导致节能市场失效(一个混同均衡,即不同的建筑节能主体选择统一交易水平)。只有当,,h2q。(意味着ql+1/2)时,才存在一个均衡保证组Ⅱ投资节能交易比不投资好。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模型假定了节能交易不影响企业的原有的实际节能能力(交易前后自身节能能力没有变化)。这样做的目的是把交易的其它影响忽略,以便更清楚地看到交易市场的失效条件。
  3模型的扩展如果令组I完成节能证书交易Y的成本是aft.组lI完成节能证书交易y的成本是哪(倒耽-),可以得到上面模型更一般的结论。和前面一样,最初,所有人只可能选择),=o或者y可。从1qb(2-aft*)和(2一谚)巾1可以解得:丢订v·上.。q。
  如果组Ⅱ交易比不交易好,那么:(2一a1)dp(2-q,)。
  BP:qt巾詈。
  只有当上述条件满足时.分离均衡才会存在。除此之外,上述模型只存在混同均衡。不论是分离均衡还是混同均衡,都不止一个。
  还可以根据我国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改变政府一开始的主观概率来扩展基本模型。例如,如果”咿+时,组I的比率是g。,组11的比率是(1-q。);如果ytlry*,组II的比率是1。
  4结论(1)本文通过模型对节能主体的节能利益的讨论,可以得出结论:建筑节能交易市场主体只有在保证主体节能交易成本至少得到相等补偿的前提下.才会得到激励进行建筑节能证书的交易。建筑节能主体的最初选择,与主体的建筑节能能力和政府制定的节能贡献度等级相关,节能能力不足的建筑节能主体,倾向于最少量购买,甚至不买;节能能力高的建筑节能主体,倾向于完成基本节能量,而没有最大程度发挥其节能能力。但是.建筑节能主体的最终选择,与政府制定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密切相关。
  (2)政府应根据不同能力建筑节能主体的节能信号制定不同的政策。如果根据对建筑节能主体节能的平均期望水平的建筑节能水平标准来制定政策,换句话说,如果政府对不同能力的建筑主体制定平均期望水平的建筑节能水平标准,此时建筑节能主体的最佳选择是不投资节能证书的交易.最终导致节能市场失效。
  (3)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激励政策。如在最初重心放在惩罚政策,以激励低节能能力级的主体购买节能证书,向着更高一级的政府认可的节能贡献度方向努力。随着建筑节能技术升级,节能交易市场的成熟化,应逐渐减少对高节能能力级的主体奖励。
  在未来的发展中,以“市场交易”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机制可以充分激发市场的力量。让节能产品成为市场消费的主体,但市场机制的顺利运行与政策关系密切。因此,在我国推行建筑节能的道路上,基于市场失灵的现状,在初期应该依靠经济激励政策推动。建议的重点是推动市场力量.实现两个轮子一起转,即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推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筑能源的合理利用.才能实现建筑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闫辉建筑节能,什么阻碍了你的前行?[J].科技资讯,2007(4):96.
  [2] 孙海燕,张庆风.政府推动是节能关键——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张庆风谈建筑节能[J].建设科技,2004[3]
  [4]黄震.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J].晾望,2007(28):64
  [5]郭铁民.把握经济发展规律促进增长方式转变[ED/OL],2007-07一05
  [6]16—17.涂逢祥.建筑节能现状及发展趋势[J].住宅科技,2004(9):

 
 

友情链接:

中国期刊万方数据中国知网中国记者新闻出版龙源期刊学术期刊期刊杂志维普资讯检测系统光明论文